★家庭所得級距-甲類為120萬以下合格(不通知)、乙類/丙類為120萬以上須補兄弟姊妹等資料(E-mail通知)
一、統一線上送件:(須登入學生資訊系統上傳如附件)
①乙類(家庭年所得120~148萬)
②丙類(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上)
💡 請至學生資訊系統-學務-就學貸款申請上傳相關資料,繳交紙本無效!!請把握個人權益!!
二、填表及佐證上傳期限:
115年11月04日中午12時至115年11月10日中午12點前
💡 放棄/不符本學期申貸資格者須於期限內完成學費補繳並回傳補繳證明至生輔組信箱!!
三、家庭所得查調級距:
四、相關說明:
甲類(免息)–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符合申貸資格,無需提供佐證文件;乙類及丙類須符合家中須尚有2位(含)以上兄弟姐妹/子女(含本人)以上具正式學籍並填表檢附:①兄弟姊妹之在學證明含115-1學期學校註冊章②檢附戶籍謄本1份(須含父母+本人+兄弟姊妹/子女且詳細記事)上傳至學生資訊系統。
五、問題諮詢:
《同意書簽署問題》
→FB私訊生輔組小編洽詢 https://reurl.cc/zeXnN0 #1428
《補繳學費問題》
→出納暨保管組(A111)04-26318652#1731~1732
《學貸利息&還款問題》
→臺灣銀行客服專線0800-025-168
《家庭所得查調問題》申復須提供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於11/10中午12點前繳至生輔組B107:
1.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個人所得資料(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申請:https://www.etax.nat.gov.tw
2.請攜帶身分證至財政部國稅局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註1:
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生未婚者:
(一)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二)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二、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三、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