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5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
二、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三、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輔組辦公室(B107)。
四、 申請資格:請參考附檔「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五、 獎助員額與獎金:請參考附檔「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請參考附檔「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七、本助學金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並以本會網站https://edu.cyff.org.tw/scholarship 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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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