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 115 年8月25日開始收件至115年10月2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資格:凡未滿 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一)114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四、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請參考公告附檔「2026 年度單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五、名額及金額:每組名額 200 名。
一、國中 A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6,000 元整。
二、高中職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8,000 元整。
三、大專 C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12,000 元整。
六、旨揭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如附件,請逕至本基金會網站 http://www.spef.org.tw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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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