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自行提出申請)“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2026 年 7 月 28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宜蘭縣115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1 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申請資格及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公費生。
(三)學業成績: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4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四、申請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 名或蓋章。
(四)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4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份。
(七)115 學年度第㇐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 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 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六、注意事項及其它:請參考公告附檔「115 學年度第㇐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七、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八、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4-2206-1234分機1732)。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