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桃園市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二、申請期間:115年6月22日至8月21日。
三、申辦方式:自行寄件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對象:如附檔「桃園市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如附檔「桃園市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六、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相關簡章及申請書表等資料,可至本市各就業中心(台)免費索取,或至本府勞動局網站( https://lhrb.tycg.gov.tw/)查詢下載,並至桃園網路e指通辦理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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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