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115年9月30日止。
三、申辦方式:學校統一收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輔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本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第二點各款證明文件。
前項文件檢齊後由申請人所屬學校彙辦初審再轉送本府審核,應繳各項文件應依規定格式(格式如附件)逐項填寫,遺漏或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不予受理,各項文件概不退還。
六、名額及金額:
(一)國中組一百名,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二)高中(職)組五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三)大專組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七、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八、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5-3620123分機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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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