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5年優秀清寒獎學金(自行提出申請) “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2026 年 8 月 31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5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5 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三、申請方式:一律通訊報名 (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三)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四)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正反面)。
(五)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
(六)其他有助於本會審查之佐證資料。
五、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八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二)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三)二專及五專生(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四)高中職生(五專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五)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六、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研究生(博士班):每學年每名30,000元(3名)。
(二)(碩士班):每學年每名 20,000元(10名)。
(三)大學生(含二技、四技):每學年每名15,000元(35名)。
(四)二專及五專生(四、五年級):每學年每名15,000元(10名)。
(五)高中職生(含五專生一、二、三年級):每學年每名6,000元(30名)
(六)特殊表現獎: 50,000元(2名,個人或團體)。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授權董事長及執行長先行處理後,送董事會備查。
七、申請書資料索取請查詢:本基金會網址 http:www.lovepeac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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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