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學校統一收件) “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2026 年 8 月 25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 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二、 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9月30日止。
三、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輔組辦公室(B107)。
四、 申請文件:請參考附檔「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
五、 申請資格: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助學費範圍。
(三)大專校院各類在職專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助學範圍。
六、 獎學金金額:
(一)大專校院:每名新臺幣15,000元。
(二)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10,000元。
(三)國中(小)學:每名新臺幣5,000元。
七、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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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