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名稱: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4)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二、 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截止受理。
三、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輔組辦公室(B107)。
四、 申請資格及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請學校承辦單位加蓋章戳(隨函附寄乙份,如不敷用可自行影印)。
(二)中華民國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本地生)。
(三)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印本乙份。
(四)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報告單正本乙份。
(五)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會員者提供會員證影本,非會員者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舊式手抄戶籍謄本、舊式身分證、畢業證書、退伍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印本,或海外當地僑社團體出具之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印本。
3.陸生:須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六)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乙份(請村里辦公處所查明出具)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七)申請人在台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印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八)自傳乙份(300字以內)。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請參考附檔「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114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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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