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中國青年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學校統一收件) “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2026 年 8 月 20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中國青年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14日(星期一)止。
三、申辦方式:學校統一收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輔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資格:
(一)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但不含公費生、碩博士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且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
(二)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且就讀於屏東縣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且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
(三)申請學生之前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須80分(或甲等)以上(等第請附上換算百分制表參考)且未受記過處分。高一或大一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或高中三年級之學業成績證明;如學業成績雖未達80分(需75分以上),如確屬優秀且經師長極力推薦又符合上述(一)或(二)申請資格者(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亦可推薦之。
(四)符合上述(一)或(二)申請資格者。
(五)曾領取本獎助學金者不得再重覆申請,以利擴及獎勵更多設籍於屏東縣有需求之學子。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大專校院:12名,每名1萬5,000元。
(二)高中職校:20名,每名1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1141、1142學期成績單
(三)未受記過證明
(四)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及自傳(限1,000字以內)。
七、業務聯絡人: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李介斌先生,電話:(08)736-1084。
八、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可上網( http://http://ptntc.cyc.org.tw)下載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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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