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修正,自即日起生效。

2026 年 7 月 7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6日以臺教秘(五)字第1154101633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