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二、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115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 逾時不受理)
三、申請資格: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四、申請資料: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之文件於9月30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六、獎助學金之頒發: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據。
1.國民小學:新臺幣貳仟元。
2.國民中學:新臺幣參仟元。
3.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肆仟元。
4.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伍仟元,每人限
領一次。
5.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壹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七、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八、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31-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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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