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5年「得福獎助學金」““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2026 年 6 月 9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臺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受理申請期間:
115年8月3日至115年9月11日止,由該基金會網站申請或以紙本郵寄(郵戳為憑)。
三、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5年9月各級日間部、進修部(含夜間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115年6月畢業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二)申請學籍資格:
1.高中(職):包括普通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一、二、三年級,不含空中專校、在職專班。
2.大專:包括大學、專科二年制及五年制專科4-5年級,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大專就讀進修暨推廣部需提出相關簡章證明)。
3.碩士班:碩一至碩二,不含碩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4.博士班:博一至博二,不含博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三)學業總平均係指114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
(四)申請人請依據領獎區域,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提出申請後一週內,電洽或加入受理區域LineID詢問是否有收到資料,並與社工約時間訪談。。
(五)獎學金得獎名單會於115年10月16日前公布,請到該基金會官網查詢或等待通知。得獎者需於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領獎,若本人無法參加頒獎典禮,則應致電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親自面談領獎。
(六)申請人獲獎後,需於116年8月底前至基金會擔任志工(至少4小時以上),未擔任志工者則喪失116年申請資格。
四、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五、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4-2238-1740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