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04月06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設籍桃園市市滿六個月以上,年齡未滿二十歲,且具正式學籍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及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300名,每名新臺幣1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200名,每名新臺幣1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
(1)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每名(組)新臺 幣5萬元。
(2)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優勝或亞洲技能競賽(青 年組)比賽前三名,每名(組)新臺幣4萬元。
2、全國性:
(1)具備國際競賽正取國手資格者、全國技藝、技能競 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 (組)新臺幣3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 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2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 證者(甲級),每名新臺幣1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九、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註冊組汪組長03-4981464#212。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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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