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 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學校統一收件至115.03.09日止) “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n R.O.C. passport.”

2026 年 2 月 25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03.09止。

三、申辦方式:學校統一收件至115.03.09日止。

四、申請對象、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附件「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所列資格。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附件「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六、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八、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