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20止)

2025 年 9 月 23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前。申請者請備齊證件,郵寄-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1. 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2. 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3. 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4. 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 發放名額:公立大學以上25名、私立大學以上25名。
  2. 發放金額:每名壹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申請書(向本亭宮櫃台索取,或由雲端硬碟下載 https://reurl.cc/jreMqM)。
  2.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 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6- 2286720)。

相關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ring.tn?locale=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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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