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4日前(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申請人備妥相關 申請文件 即日起至 114年3月 1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辦法第三頁 。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四、申請對象: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4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2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2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七)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北台中家扶中心04-2523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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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