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外交部114年「外交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0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 、國際傳播 、區域研究 、兩岸關係 、 比較政府、比較政治、 外文等相關課 程 五 門以上( 五 門課程中應有 一 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 五 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 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 二 門為限。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本獎學金所需經費,由本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各年度之獎勵名額上限為 三十四 名,每名新台幣二 萬 五 千 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上一學年度 兩學期 成績單正本 註 有在全班名 次 並 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
2.在學證明 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
3.自傳 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
4.五千字專題報告 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議題相關 )),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 。
5教授推薦函 二 份 。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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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