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 內政部移民署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本校統一申請自114.02.21至114.03.14止)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02月21日至114年03月14日止。
三、申辦方式:請於申請時間至生住組B107辦公室填寫申請資料。
四、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總統教育獎:$15,000
(二)特殊才能獎勵金:$5,000-10,000
(三)優秀獎學金:$7,000-8,000
(四)清寒獎學金:$8,000
(五)證照獎勵金:$3,000-50,000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一)優秀獎學金:1.居留證、2.申請表、3.1131成績單(85分以上)、4.存簿封面影本
(二)清寒獎學金:1.居留證、2.申請表、3.1131成績單(70分以上)、4.存簿封面影本、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另領取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低收入戶清寒助學金 。
*同時符合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申請資格者,僅得擇一申請。
七、其它說明:獲獎者除須配合移民署提供個人自傳、照片 、錄製心得分享簡報影片及參與活動宣傳外,尚須出席頒獎典禮,分享獲獎感想,以及接受相關媒體採訪及填寫個人資料使用授權書。另受邀出席頒獎典禮之獲獎者,移民署將補助每位獲獎者及偕同出席者至多 2 人之交通費。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聯繫生住組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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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