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2月起法規修正申貸資格(查調級距)及有申貸『住宿費』住校外者須檢附113.1學期租屋契約影本繳回生住組B107 ☚
★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註冊單→ 對保完成一週內(9/13截止)掛號寄回或親洽生住組B107★
★註冊繳費單可於8月1日起自行印單去對保: 學生資訊系統(新) →繳費→113學年度/上學期 →繳費單下載 ★
一、臺灣銀行對保時間:*台銀公告-對保期限依各校註冊截止日為準,務必於規定期限內辦妥對保手續*
113年08月01日起~開學週113年09月13日(逾期無法申貸!)
二、申貸地點:
(一)臨櫃辦理:臺灣銀行(全臺分行) *延修生只能臨櫃對保!
(二)已申請線上申貸者,可直接線上對保(如附件一)。
(三)112.2學期有完成申貸且資料無異動,可直接線上簡訊對保(如附件二)。
三、申貸資格&條件說明:★預計113.1學期休、退學同學請勿辦理就學貸款★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國內」 (不含港、澳及大陸地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在學學生。
四、申貸流程:(初次/非初次申貸需帶證件或還款計算等可詢問臺銀智能客服 )
(一)請先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
(二)銀行對保完一週內(最晚09月13日前)將以下資料掛號寄回或親洽(生住組B107辦公室)→完成申貸
★多貸生活費需繳生活費切結書! 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
(三)未來一年需至海外實習的同學,請於本次辦理就貸手續時一併申請「線上申貸」,方便之後的學期可直接於網路上辦理對保手續。
五、申貸項目說明:(請依臺銀就學貸款申請書上申貸項目為準)
(一)多貸項目:
(二)尚未繳交差額:
※就學貸款非社會福利,亦非就學補助,由教育部統一查調,審查後不合格者另通知補繳註冊費用※
六、相關說明:
★113年2月起法規修正申貸資格(查調級距)https://reurl.cc/lgvo3Q及有申貸『住宿費』者,住校外須檢附113.1學期租屋契約影本。(依據教育部來函-臺教技(四)字第1122303040號辦理。)
★租屋契約影本必要資料:學生本人資料、房東資料、租金、租屋期間(113.08月~114.01月)及租屋地址,未繳交者會取消『住宿費』申貸項目!!
★就學貸款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繳件(申請一次無法抵四年),申貸一次只有一學期!
★線上申貸除了以「臺銀晶片金融卡核驗身分」的方式,新增加以「手機簡訊OTP核驗身分」,如附件二說明,且免收線上申貸手續費!(如初次申貸、延修生、多貸生活費、海外研修費或個人申貸資料有異動者均須臨櫃辦理,不適用線上對保。)
★貸款資料可採掛號寄回,逕寄地址:433304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弘光科技大學生住組收 (信封上請註明:就學貸款)務必使用掛號寄出,並留存掛號碼自行查詢郵寄進度(郵局查詢路徑 https://reurl.cc/eEg79x,投遞成功=學校收到)、並到註冊單系統查詢『就學貸款金額』欄已有金額等同已完成申貸。
★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諮詢:
(學校繳費問題)弘光科技大學生活暨住宿輔導組#1428:
→FB私訊小編詢問 https://reurl.cc/zeXnN0
(線上就貸操作問題)臺灣銀行臺中港分行#213:
→臺銀就學貸款問答QA https://reurl.cc/YOQKxD
→電洽0800-025-168(或臺銀各地分行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