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注意事項公告
(一)辦理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1月12日2100時止(逾時不候)。
(二)申辦資格:
申請資格為本校日間部或進修部學生(不含五專前三年、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部學士班多元培力)且具有下列資格者:於修業年限內各類正式學制具學籍的學生(須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繳交資料(申請表須由導師簽章後交至生住組B107):
(四)注意事項:
5.本助學金是由學校安排服務學習時數,若有在學校工讀、校外打工、課業繁重及尚在實習同學請衡量是否能按月依時完成服務學習時數後再提出申請。
7.申獲本助學金同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班級前10名者,其服務學習依規定減免1次10小時。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