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111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起藝虹」競賽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本(111)年5月24日。
(二)參賽對象: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15歲以上之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組別及項目: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等3組,每組均設有書法及繪畫等2項。
(四)得獎獎狀:由本市教育局名義核發。
(五)得獎公告:本年7月11日前。
(六)獎項:
1、個人獎:第1~3名及佳作得獎者,獎狀+宣導品1份。
2、指導獎(限國小學生組及國中學生組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
(1)第1名:嘉獎1次+宣導品1份。
(2)第2、3名:獎狀+宣導品1份。
(3)佳作:宣導品1份。
3、未獲獎之參賽者:於活動結束後,隨機抽出15名,每位可得宣導品1份。
三、 旨揭活動請貴校於活動期間惠予協助宣傳,宣傳方式如下:
(一)網站:請於網站連結活動計畫網址(https://pse.is/46h96b),活動傳單電子圖檔可做為連結圖示使用。
(二)電子看板或電視牆:請刊登電子傳單,並利用文字跑馬燈宣傳,跑馬文字為「『稅起藝虹』租稅藝文競賽活動開跑!活動自即日起至5月24日止,活動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
(三)臉書貼文:「稅起藝虹」租稅藝文競賽活動開跑!活動自即日起至5月24日止,活動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