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注意事項
(一)辦理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6月23日2100時止(逾時不候)。
#除了親繳至生住組外,遠距教學期間可將完整的申請資料(附上證明文件並確實填寫申請資料)寄至: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六段1018號 生住組(B107)收 信封註明:申請生活助學金資料。
(二)申辦資格:
申請資格為本校日間部或進修部學生(不含五專前三年、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部學士班多元培力)且具有下列資格者:於修業年限內各類正式學制具學籍的學生(須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繳交資料(申請表須由導師簽章後交至生住組B107):
(四)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