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1學期「放棄」申請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差額(拉近方案)

2025 年 5 月 13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符合以下項目其中一項者,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新)申請放棄。

  1. 當學期需申請校外減免補助者。
  2. 同一教育階段已請領過政府補助或助學金。

     ※本校統一使用學雜費減免線上申請。

二、注意事項:

  1. 本助學措施需每學期重新辦理。
  2. 請先完成線上放棄行政院減免後再辦理繳費或就學貸款。

三、申辦時程:114年5月15日至114年9月7日。

四、辦理流程:

流程圖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絡26318652分機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