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 點」第四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022 年 8 月 10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8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960333號函修正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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