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 函110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間延長至8月31日,請惠予協助宣導開徵訊息,至紉公誼,請查照。

2021 年 8 月 9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 請協助運用文字跑馬燈,並於貴單位網站或臉書放置宣導圖片,協助宣導開徵訊息,提醒車主如期繳納。
二、 旨揭宣導期間至110年8月31日止,宣導方式如下:
(一)海報:檢附開徵宣導電子檔乙份供參,請協助宣導。
(二)文字跑馬燈宣導標語:「110年汽機車燃料費展延至8月31日前繳納;歡迎利用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查詢繳納!臺中區監理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