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114-1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長照人才培育獎助學金(護理系科學生)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9.30止

2025 年 9 月 2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114-1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長照人才培育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料請寄「237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399號,恩主公醫院 人力資源室 收」。

四、申請對象:

具中華民國籍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延畢生、研究生及在職進修班學生 不適用 ):

1.五專三年級含 以上 、二專、二技、四技二年級 含 以上 、大學二年級 含 以上之長期照護科系日間部在學學生。

2.五專之一至二年級、或四技及大學之一年級 長期照護科系日間部在學生,且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急難者 (須附證明文件)。

五、獎助獎金:每人每學期獎助新台幣3萬元整。。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 長照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書正本。
    • 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4.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一年級申請者請附入學成績單):

    • 學業成績: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 70 分 含 以上。
    • 操行成績:每學期達 80 分 含 或甲等以上。

5.自傳(以書面直式橫書A4格式,600字以上依序撰述含家庭狀況、求學經歷、自我優缺點分析、未來生/職涯規劃及自我期許等)。

6.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正本。

7.者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8.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志工服務證明、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事故證明等)。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2672-3456轉1795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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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