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114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申請表填妥及備齊相關證件後,郵寄至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 楊依庭組員;
地址:臺東市博愛路425號;電話:(089)329891分機132。
四、申請對象: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學生。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3學年度(113年9月~114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萬元。
二、大專院校:二十名,每名肆萬元。
三、高中職:三十名,每名貳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請逕向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索取或網站下載專區下載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13年9月~114年6月)。
(四)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七)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七、其它說明:本獎學金訂於114年8月30日(星期六)或9月6日(星期六)上午9時辦理頒獎典禮,確切時間與地點再行公告通知。
※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取,並穿著校服或正式服裝;無法出席頒獎者,視同棄權,恕不接受代領。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電話:(089)329891分機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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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