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三、申辦方式: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四、申請對象:
本規定之獎學金申請對象以學生 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 不含在職專班、 帶薪 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為限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六、獎學金之申請規定如下:
七、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申請獎學金學生應填具申請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並檢具下列證件:
八、其它說明: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 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九、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可洽教育處國教科李盈(電話:082-325630#6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