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 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 114.10.15 止)

2025 年 9 月 19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前(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大雅區學子組須實際居住於大雅區六個月以上)。
  2. 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積極向上之特質,並經就讀學校、社會福利單位或相關機關證明屬實。所稱「家庭經濟弱勢」,係指: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未達政府核定中低收入戶條件,但經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核發家境清寒證明,且敘明因弱勢境遇導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3. 前一學年度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大雅區國中組為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或領域不及格,並無懲處紀錄。當學年國一新生得檢附國小前一學年成績及獎懲紀錄替代。\
  4. 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月已畢業且未升學者,以一戶一名為限。
  5. 就讀於國內「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受補助學校(公私立皆可)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亦無懲處紀錄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總平均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6. 當學年入學新生:

(1)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 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

(3) 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 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大專組(每學年各五名)

  1. 非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捌萬元。
  2. 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拾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依「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資料檢核表」檢附,紙本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或膠裝,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不齊者視為無效。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楊社工師,(04)2254-5523)。

相關網址: https://www.kumota.org/care-detail/scholarship01__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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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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