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臺中市新社區公所113學年度勤學優秀暨特殊才藝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0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426017臺中市新社區興社街2段28之1號)
四、申請對象:
第六鄰、第七鄰、第八鄰、第九鄰、第十鄰、
第十一鄰、第十九鄰。
第七鄰。
五、申請標準:
本獎學金每學年度發給一次,各組除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其標準如下:
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六、獎助員額與獎金:
七、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以上各款文件均為一份。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蕭季婉辦事員25811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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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