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03.09止。
三、申辦方式:學校統一收件至115.03.09日止。
四、申請對象、獎助員額與獎金:詳如附件「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所列資格。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附件「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六、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八、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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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