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 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護理科(系)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護理系科學生本校統一交件至114.10.17止)

2025 年 9 月 1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護理科(系)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與資格:

  1. 凡護理科(系)、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學系(需具護理專業證照)學生符合各項成績規定者,均可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表一);惟以具護理專業證照、中低(含)以下收入戶及原住民優先列入補助對象;每學年申請人數以本院核定員額為原則。
  2. 在學各項成績符合以下規定:

(1)學業成績達70分及實習各科成績達75分(未實習者免附)。

(2)操行成績達75分(或甲等),且無記過(警告含以上)處分記錄者。

(3)經學校推薦。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 獎助金額:各項成績依獎助條件及申請年限予以核發;每學期獎助6萬元,一學年獎助12萬元,以此類推。
  2. 獎助年限:依該學制修業年限為上限,最少可申請獎助1年。(專科學制申請獎助年限:五專第4-5年級、二專第1-2年級)
  3. 家庭年所得符合教育部就學貸款之中低(含)以下收入戶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補助住宿費用(依校方提供之基本宿舍等級為原則)。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備齊「成績單正本」、「護理公費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及「獎助學金合約書」等文件後,向校方經辦單位提出申請。

七、其它說明(權利義務):

  1. 凡受領本院獎助學金之公費生,應於當年度畢業後,依分發至仁愛醫療醫院服務。履行服務期限依受獎助年限1:1履行,如領取壹學年獎助金者,需服務壹年;領取貳學年獎助金者,須服務貳年,以此類推;履約期限不含培訓期三個月,履約期間如留職停薪者,留職期間不計入服務日數,並同意依留職停薪日數自動遞延服務期限。
  2. 公費生畢業後,應配合本院業務需要及時間,至本院安排之院區護理部管轄單位履行服務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後,否則視同違約;履約期間服務單位以急診、手術室、產房、嬰兒室、各專科之一般病房(含護理之家)與各專科加護病房等臨床業務單位之全時人員為限。

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4-24819900 徐鳳鴦)。

機關地址:    412台中市大里區東榮路4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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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