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4-1「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清寒優秀學生)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9.30止

2025 年 8 月 4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4-1「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前。
三、申辦方式:

1請先下載【Excel(新申請檔)】,建立申請者資料。

※【Excel(新申請檔)】僅保留填寫之該學期使用,新的學期申請需再重新填寫。

114學年第一學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Excel】 (新申請檔)

下載並填寫完成後,寄至本會電子信箱。【scholarship@ht.org.tw】

2(紙本申請書)下載並完成與相關附繳證明備妥一同寄送

下載並完成申請書後,連同自傳、歷年成績、推薦書、證明文件等所有相關附繳書面資料,以長尾夾依序固定,於收件期限內寄送至本會,逾期或資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 請掛號寄至:104002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4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四、申請對象: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1.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2.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獎助項目及金額得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

二、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

三、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肆拾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大學部:大學歷年(每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 2567-1688轉127、112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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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