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前(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1.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2.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
(二)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肆拾萬元。
六、申請文件:(請詳閱說明頁)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基金會 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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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