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跨縣市求學勵進助學方案」(自行交件申請至114.2.24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跨縣市求學勵進助學方案」
二、申請期間:114年1月22日至114年2月24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大專院校在校生(含五專生不含研究所)跨縣市就學113學年度 (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且各科均需及格,無小過(含)以上違規紀錄,亦無違法紀錄。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含)以下。

114年符合類別(下列其中之一者):
1.低收入戶證明。
2.中低收入戶證明。
3.本人持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4.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5.清寒證明者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30,000~ 30,000元 預計總名額: 100 名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填寫檢核表、
2.申請書正本(含親筆簽名)
3.全戶戶籍謄本(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6個月內戶謄含紀事)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6.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身份類別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重大疾病、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清寒證明(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檢附證明文件須經由戶政事務所、鄉鎮區公所、縣市政府等核定。
8.年度財力證明(請向國稅局申請):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含)以下(全戶係指父、母、家人及申請人)
全戶112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全戶112年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9.租賃契約書(合租者非代表人需加附佐證證明,住學校宿舍者如無法提供租約可提供繳費證明或可證明之文件)
10.打工證明(工作證明、薪資單、店家出具證明並蓋章、或存摺入帳明細等能證明之文件)
11.生活照片 (A4一頁)
12.領據。

※請至基金會官網https://yoyocharity.ebc.net.tw/news下載申請書、檢核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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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