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15止)

2025 年 9 月 24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請將申請表及所有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送寄達岸裡國小( 42946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 52 號 )教務主任收。

四、申請對象:凡岸裡國小在籍及畢業生,本學期仍於各級學校就讀者 均可提出申請。上年度成績符合下列申請標準者,均可提出申請。

獎助項目及申請標準:

(1)學行俱優獎學金:

    1. 智育成績:國小優等以上。國中甲等以上。高中、高職、五專八十分以上。大學院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研究所各科成績及格者。
    2. 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甲等 ,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 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但身心障礙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2)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1. 高中職以上 具區公所 低收入戶證明 或 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
    2. 高中、高職以上各科智育成績平均及格者。
    3. 德育成績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但身心障礙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3)特殊才藝獎學金:

    1. 凡參加個人或團隊比賽具有特殊優良表現(美術、音樂、體育等)縣市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者 。

(4)急難事故助學金:不受限於固定申請時間內才提出。

    1. 凡岸裡國小在學學生 ,家庭遭遇 父母親之一方死亡 或 重大急難事故 ,經村里長證明,均可提出申請。
    2. 本項申請需 當年度提出申請 每次事故以申請一次為限。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1)學行俱優獎學金:

    1. 國民小學每人 一千元 ,前一學年度一至六年級每班一名。 本項由級任老師直接薦送受獎名單,前三年與後三年以各得獎乙次為限 )。
    2. 國民中學每人 一千五百元 ,一至三年級各取三名,計九名。
    3. 高職、高中、五專前三年級,每人二千元,計六名。五專四年級以上,每人二千五百元,每年各取一名 ,計二名。
    4. 大學院校每人四千元,計八名。 進修部不得申請
    5. 研究所名額四名(要提成績證明)每人五千元。

(2)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1. 高職、高中、五專每人二千元。
    2. 大學院校每人四千元。

(3)特殊才藝獎學金:

    1. 個人組 獎金金額及名額:依學程比照學行俱優獎學金之金額發給。名額以五名為限。
    2. 團隊組 獎金金額及名額: 限岸裡國小學校代表隊 ,每隊獎學金3,000 元。由教練或指導教師提出申請 ,名額以五隊為限。

(4)急難事故助學金:

    1. 助學金每案發給二千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獎學金申請書 (至岸裡國小網站自行列印或向岸裡國小索取)。
    2. 岸裡國小畢業證書影本 。
    3.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
    4. 上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申請 學行俱優獎學金時須檢附 文件需有校方核章證明 影印本無效。
    5. 上學年度參加個人比賽 (美術、音樂、體育等)獲 縣市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 之獎狀或證明。 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 團隊組者,除檢具第一點之獎學金申請書外,其餘僅需檢附本點之證明文件。
    6. 申請清寒或身心障礙助學金,附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4-252222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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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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