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4年「薪傳100 x 課輔100」(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5.31止)

2025 年 3 月 20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4年「薪傳100 x 課輔100」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報名資料、寄件袋格式統一為A4大小,請以掛號郵寄至:
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四、申請對象: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1. 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生。本屆課輔服務自民國114年09月至115年0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2. 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請檢附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3.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 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 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及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身分證影本。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一份。
(2)課輔計畫書一份 (約600~1000字) 。
(3)同意簽署於一年內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限本會同意之課輔機構,詳Q&A)。
(4)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886-2-2763-8800 分機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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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