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苗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統一申請至114.03.19止)

2025 年 2 月 24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苗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9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學業與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或特殊境遇家庭 ,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二)含五專前三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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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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