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協助設籍臺北市之專一至專三年級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午餐餐費補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7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並持有臺北市「低收入戶證明」,就讀全國公私立五專學校專一至專三年級,並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實際到校上課學生;113學年度須為民國94年8月30日以後出生(未滿19足歲)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上課日餐費依各校行事曆核計,採定額補助,每餐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5元計,補助金額為65元*各校行事暦本學期總上課日數即為補助金額。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已申請或接受其他餐費、主副食費、伙食費之補助、生活助學金或減免者(例如縣市之午餐費減免、教育部原
住民學生主副食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等),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款。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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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