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114學年度「關懷弱勢—育苗專案」(提供補習名額)自行交件申請至115.02止

2025 年 7 月 14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114學年度「關懷弱勢—育苗專案」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7月至115年2月
三、申辦方式: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至本會官網「資料下載」處下載申請表,填具後併附以下應備文件,以郵件寄送至「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豐西街31號)
四、申請對象:凡設籍臺中市之在學學生,並具備下列其一身分: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臺中市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實施計畫受補助者
4.   經臺中市政府評估生活困難並轉介本會之弱勢勞工子女註五
5.   因公造成重大傷亡之警察消防人員子女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本活動以提供補習名額的方式,包含文理、外語、技藝與各類公職考試等類科或課程,讓經濟弱勢學生得申請利用,以改善課業。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申請表【附件一】
2.   臺中市區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經濟弱勢兒少受補助者等之證明書,或其他經政府機關核定之社會福利身分相關證明。
3.   一吋半身照片1張
4.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年滿十八歲者免附)【附件二】
5.   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單(非在學者註六免附。升高中者附國中會考成績單及入學分發結果證明。大專院校生申請附在學證明。)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通過審查,但已無適合其所申請的補習班學習資源時,本會退回其申請。申請前並請確認學生可配合志願補習班的上課時間、地點與團班授課方式,以及可自理(學生)交通(接送)。另建議申請前先洽詢各該補習班贊助課程之開課情形、就讀條件等,再據以填寫申請表,以提高媒合率。
二、申請通過的學生,每位可就讀本專案所公告的一家補習班註七一科免學費,但補習班得依其公司制度,按學期數或課程期數酌收教材費、材料費等學費以外相關費用。申請適用本專案的學生,同一學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其補習期間則以受轉介補習班的實際開課情形為準。
三、申請通過的學生,請於收到受轉介補習班的上課通知後,持身分證明文件至補習班報到就讀。
四、申請適用本專案學生應簽署同意書,並遵守所就讀補習班的上課規範。違規者,補習班可依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之切結聲明,予以退班。經退班者,不得再為申請。
五、本會主辦114學年度「關懷弱勢-育苗專案」活動,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申請人(學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申請人個人資料,僅提供本活動工作目的使用。凡申請本活動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運用自申請人申請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並同意提供予受轉介之補習班資料建置之相關單位。
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修正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承 辦 人: 楊雅琪聯絡電話: (04)25156849)。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