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3月10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
(一)設籍桃園市市6個月以上(11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 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 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 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5年3月31日)。
(二)114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組,後2年比照大專院校組):
1.獎學金:
(1) 金額:新臺幣8,000元。
(2)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
(1) 金額:新臺幣6,000元。
(2) 114 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二)高中職組(含進修學校):
1.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4,000元。
(2) 114 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3,000元。
(2) 114 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有效日期超過115年3月31日)。
2.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3.114學年度第1學期獎懲紀錄1份。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九、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王幹事與協行教師陳教師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5、520。
十、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網站( https://nl.pjhs.tyc.edu.tw/SC/)提供下載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紀智祥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