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桃園市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3.24止)

2025 年 1 月 20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桃園市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二、申請期間:114年1月20日至3月24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
四、申請對象:設籍本市達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詳如該單位辦法所列資格。
五、補助標準:針對設籍桃園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且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者或已領有勞動部核定「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審核結果通知單者,採加碼補助。針對符合本補助計畫且審查資格通過者,每名最高補助1萬1,800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紙本申請:檢附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2 線上申請:檢附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至「桃園網路e指通/勞工服務/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七、其它說明:申請書可向本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勞動局網站下載(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https://lhrb.tycg.gov.tw/ > 業務資訊 > 勞資關係服務 > 勞工權益基金 >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轉分機6802、6803
--------------------
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