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至114.03.07止)

2025 年 2 月 13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四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附表1)。
(二)申請名冊各1份(附表2)。
(三)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四)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五)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
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七)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3-5518101轉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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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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