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前。
三、申辦方式:線上註冊及申請:請逕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便民服務/福利補助/(下方)拼圖/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四、申請對象:
凡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畢生不得申請。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可免附體育成績;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前項第一款之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前一學期(一年級)或前一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大專院校組(含五專四、五年級及研究所):共三百三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二萬元。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共四百四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成績證明文件(應包含學校、學生姓名、學年學期、各科成績及總成績等重要資訊,且需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如學校註冊組核章)。
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
3、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七、請於114年7月31日(星期四)自行上前揭申請網站查詢錄取名單,本局不另函通知。倘有相關問題請洽以下人員:
(一)系統問題:全誼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2)80723456分機550或551。
(二)操作問題:請詳閱「獎學金常見問題」或洽金山高中教務處李組長,電話:(02)24982028分機220或本局技職教育科朱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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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