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5屆114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同114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自行交件申請至115.03.01止)(This announcement is limited to domestic students.)

2026 年 1 月 9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5屆114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3月01日前。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件寄送該單位申請。地址 : 33853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 90之 66號 九如禪林基金會 收

四、申請對象:

  1. 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 (同 114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 )。
  2. 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 4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超過 40 萬~ 9 0 萬以下 。
  3. 以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完整在學成績為準 。平均成績達 85分以上 ,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4. 德行成績 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 (記過 及刑事紀錄 )。
  5. 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
  6. 大專院校就學期間 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
  7. 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8. 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 20,000元 共 20名。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 申請表 (附件一 ) 。

(二) 學校證明文件 正本 (附件二 )

如因學校行政作業無法開立附件二者,得改以下列文件替代:

    1. 學校核發之弱勢學生助學金核定通知或相關證明文件;或
    2. 載明已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或「學雜費減免」之 113 學年度學校繳費

單影本。

(三)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可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

(四) 113學年度德行成績單 (無德行分數或等第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 。

(五) 學校 獎懲紀錄證明 。

(六)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良民證 ) 。

(七)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影本。

(八) 自傳 (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等 ) 。

(九) 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

(十) 其他個人傑出表現、 榮譽證明 (此項為加分項目 ) 。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基金會莊翔竣 連絡電話:(03)2551994   Email:konig0125@king.com.tw(優先連繫)]。

相關網址: https://ennead-tw.or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