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勞動部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行交件申請至114.10.14止)

2025 年 9 月 2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勞動部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4日前。

三、申辦方式:

  1. 郵寄申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書請於114年9月5日起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
  2. 線上申請:請於114年9月5日至10月14日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提出申請。

四、申請對象:申請人應具備以下第1、2項條件:

  •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於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 於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 於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 於114年9月5日至114年10月14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4年11月13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五、補助標準:

  1.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2.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3.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5,000元。
  4.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6,000元。
  5. 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其補助標準按上述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人與子女符合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等),應擇一請領,如有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項。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他規定請至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查詢。

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撥打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02-2500-7259或本部勞工諮詢專線1955洽詢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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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劉桂珍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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