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勞動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行交件申請至114.03.07)

2025 年 2 月 13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勞動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前。
三、申辦方式:

(一)郵寄申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書請於114年2月11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
 (二)線上申請:請於114年2月11日至3月7日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提出申請。

四、申請對象: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一)屬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4年3月7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4年2月7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3月7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113年3月7日至114年3月6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3年3月7日至114年3月6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二)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
 (三)於114年3月7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二)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三)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其補助標準按上述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人之子女如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等),須擇一請領,如有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項。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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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