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三重東區扶輪社114學年獎助學金(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至 115.02.06 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辦理名稱:三重東區扶輪社114學年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2月06日前。

三、申辦方式: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生住組辦公室(B107)。

四、申請對象:設籍於台北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共七區)在校成績優良及清寒優秀大學生(研究生除外)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五專五年級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本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曾得過本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4. 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曾得過本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五、獎助員額與獎金:3名,每名2萬元。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 在學證明。
  2. 前(113)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操行證明單(需有體育成績)。
  3. 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勿附戶口名簿)。
  4. 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或里長之家境清寒證明乙份。
  5. 該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
  6. 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7. 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電腦打字(2,000字以上)。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02-2988-8925呂小姐)。